星期三, 1月 09, 2008

爛人上台跟我不投票無關

在某報紙上看到某老師的投書
說不能放棄權利即使台面上的候選人都是爛砲
還是得去投票

咩的咧~這是哪種邏輯呀!虧你還是個老師
爛不爛砲跟投不投票有啥關係?
都是爛砲讓你選擇時
你能投出個新鮮砲那還真是見鬼了

選爛咖並非選民的錯
而是設計人出錯啦
咱們的選舉制度並沒有設計出完整意願的表達
所以才能讓爛砲們有和稀泥打混仗的空間

如果選票中能多個以上皆非的選項
如果開票之後以上皆非當選
那很抱歉請重新提名重新投票
來個二次選舉 各黨請重新推舉

這樣才算是完整表達民意的選舉咩
像現在這種不管怎麼不入流的候選人
都還能當選的選舉模式
算哪門子的代議政治咧

不過這種揮劍自宮的武功
立委大人是練不來的啦

因為如果真的有二次選舉
他們真得作出些什麼事咧

光壞處就多囉
1.不能自肥-會被選民幹xx
2.募款不易-因為投資標的風險高
3.特定團體掛勾不易

光以上幾點就夠嗆的了
講穿了 還不就是利字當頭 誰鳥你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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